• 采用废料法生产的钢材,Cu≤0.40%,Cr≤0.35%、Ni≤0.35%。同时,对于Ст3кп、Ст3пс、Ст3сп、Ст3Гпс和Ст3Гсп的钢材,C≤0.20%。
• 表中是电炉钢的N含量。平炉和转炉熔炼时,N≤0.01%。允许钢材中的氮增加至0.013%,前提是根据4.5的规定,每增加0.001%的氮,磷降低至少0.005%。
• 在使用铝、钛或其他不含硅的脱氧剂以及使用复合脱氧剂(如硅铁和铝、硅铁和钛等)对半镇静钢脱氧时,允许钢中Si≤0.05%。使用铝、钛和其他不含硅的脱氧剂进行脱氧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