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牌号 37CrS4
1.7038
旧牌号
对应标准 NF EN 10083-3-2006
调质合金结构钢
Tempered alloy structural steel
归类 合金钢
37CrS4 化学元素成分含量(%)
成分 C Si Mn P S Cr
最小值 0.34 - 0.6 - 0.02 0.9
最大值 0.41 0.4 0.9 0.025 0.04 1.2
◎ 未经买方同意,不得故意在钢中添加本表中未提及的元素,用于铸造的元素除外。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,避免在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废料或其他材料中添加影响淬火性、机械性能和加工的元素。
① 可根据要求提供由于添加了超过0.10% 的硫化物(S)而提高了可加工性的钢(包括受控硫和氧化物的形成(例如Ca处理))。在这种情况下,锰含量(Mn)的上限可能提高0.15%。
37CrS4 机械性能
条件 热处理或状态
抗拉强度
σb
Mpa
屈服点
σs
Mpa
断后伸长率或延伸率
δ
%
断面收缩率
ψ
%
硬度
HBW
冲击吸收能量
KV2
J
钢材:d ≤ 16mm;t ≤ 8mm 淬火+回火(+QT) 950~1150 ≥750 ≥11 ≥35 HRC ①
≥51
钢材:16mm ≤ d ≤ 40mm;8mm ≤ t ≤ 20mm 淬火+回火(+QT) 850~1000 ≥630 ≥13 ≥40 HRC ①
≥51
≥35
钢材:40mm ≤ d ≤ 100mm;20mm ≤ t ≤ 60mm 淬火+回火(+QT) 750~900 ≥510 ≥14 ≥40 HRC ①
≥51
≥35
钢材: 处理到具有一定剪切性(+S) ≤255
钢材: 软化退火(+A) ≤235
◎ d-直径,t-厚度
◎ 以上数值不适用于连续浇注且未进一步变形的板坏。
① 以上数值适用于淬火和回火后的横截面最大为100mm,然后在150°C至180°C的温度下进行应力消除处理约1小时。对于直径不超过100mm的截面,在相同的条件下,在正火和表面淬火后也可以商定相同的值。需要注意的是,表面脱碳可能导致表面硬度值降低。
37CrS4 对应不同标准
1 ISO 683-18-1996 热处理钢、合金钢和易切削钢
2 DIN 17200-1987 调质钢材的供货技术条件
3 EN 10083-3-2006 淬火钢和回火钢 第3部分 合金钢的交货技术条件
4 Q/BQB 517-2018 冷镦钢盘条
5 ISO 683-2-2016 热处理钢、合金钢和易切削钢 -- 第2部分:淬火和回火用合金钢
6 ISO 683-18-2014 热处理钢、合金钢和易切削钢 -- 第18部分:光面钢制品
7 EN ISO 683-2-2018 热处理钢、合金钢和易切削钢 -- 第2部分:淬火和回火合金钢
8 NF EN 10083-3-2006 调质合金结构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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